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主要看当事人双方转账的相关款项到底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是赠与,就不可以要求返还,对于特殊的金额,例如1314元、520元等,或者有特殊含义附言的,则可以推知该款项的真实意思是表示祝福或者爱意,是为了增进双方感情的一种互动,应当认定为一般赠与。
一、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还要还吗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二、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分手以后以前送的财物到底能否要回,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般规定:恋爱中正常花费,一般不予退还。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二)赠与物性质特殊的话,具体分析: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三)法律保护方面:所谓分手费等纠纷都是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结果,如果一定要通过法院解决,我国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也是不予保护的。
三、婚外情分手之后钱该要回来吗
婚外情分手之后钱可以要回来。关于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借贷或者不当得利,或者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女方/男方需要返还。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男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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