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能否保留征地补偿款
时间:2023-05-31 15:55:04 3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在征收集体土地时,不能截留征地补偿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截留征地补偿款。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用。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土地征收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征收、挪用土地补偿费实际上是一种贪污、挪用公共财产行为,应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范围。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苗木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侵占土地征收费是单位或者个人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土地征收费是单位或者个人将土地征收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征地补偿费的征收和挪用主要有三种形式:

1。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三是以捏造名称、使用各种名义或者采取欺骗手段等其他形式贪污、挪用土地补偿费。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贪污、挪用土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当以贪污、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贪污、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应当以贪污、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文7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地单位和个人补偿的费用。 这些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土地征收过...
    更新时间:2024-01-16 09:15:13
查看土地征收补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征收补偿 最新知识
针对村集体能否保留征地补偿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村集体能否保留征地补偿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