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醉驾事故怎么进行处罚
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
1.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处罚: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企业把罚款的相关内容写进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中,并且进行了公示的话,该罚款制度是符合规定的。但用人单位每个月扣除劳动者的金额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醉驾是否全责
不一定的.醉酒后驾车往往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车主一般要承担完全责任.但也不能因此认为,酒驾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完全责任。
1、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毫升的是属于酒后驾车:扣6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500元。
2、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驾车: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也就是能够归纳到醉酒驾驶,那么原则上要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个是有章可查的。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醉驾不一定负全责;醉酒后驾车往往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车主一般要承担完全责任.但也不能因此认为,酒驾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完全责任;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重庆醉酒导致事故要看具体的情节和损失来进行处罚。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情节较轻的,会遭到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则会被拘役,拘役最高不会超过六个月。
三、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有关调查显示,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风险很大,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自己和别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在了解醉酒驾驶的相关知识后,详细各位驾驶员朋友都能自觉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不酒后开车。
醉酒驾驶是比饮酒驾驶更加恶劣的行为,尤其是驾驶的还是营运车辆,更是对乘客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此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会直接吊销驾驶执照,10年的时间并且再也不能够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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