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规定不得授予专利权,包括以下8种情况:
1。对于违反法律、社会道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制造吸毒工具,不得授予专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遗传数据)并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特征的前所未有的科学理解,有助于解释自然规律。但是,科学发现只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进行的发明创造。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没有工业实用性。因此,没有授予任何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来源于人们的思维,通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抽象的结果,或者只有通过人们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作用于自然结果。它只引导人们思考、识别、判断和记住所表达的信息,而不使用技术手段或遵守自然法则。它不具备技术特征,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指以活着的人或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识别、确定或消除疾病的原因或焦点的过程
,考虑到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应该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直接在活体或动物身上实施,不能用于工业,不具有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这些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动植物品种。动植物品种是指动植物品种本身,不包括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这里提到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方法,不包括动植物的生产,主要是生物方法
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方法”,取决于人工技术在该方法中的干预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主要控制或决定性作用,则该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7。通过台地子核转化获得的物质。由于元次核转化法获得的物质可用于军事目的,专利法规定,不得出于国家重大利益考虑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台地次核心转化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台地次核心转化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以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者二者的组合作为主要标识的外观设计,不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有关依据
依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新颖、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相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在中国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他人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过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是指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重大进展,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征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被制造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第二十三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在国内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期之前在国外或在中国公开使用,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丧失新颖性:它首次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认可的国际展览上展出
(2)首次在指定的学术或技术会议上发表
(3)其他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披露其内容的
授予专利权是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决定。申请专利的发明经过初步审查、提前公开、实质性审查和异议审查,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异议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登记、公告有关事项。授予专利权后,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享有专利权,无论将专利设计产品用于装饰是否构成侵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授予专利权
使用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