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创造性、实用性。创新性指的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是发明者自己创造想象的。创造性就是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就是指发明的东西能够被制造、或者使用,达到广泛使用的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见卓识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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