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行使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一、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拒绝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当事人不可以拒绝探望。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行使探望权。离婚后,夫妻双方经过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后,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则享有探望权。探望权是不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抚养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阻止另外一方探视。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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