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林地1亩以上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非法改变林地罚款: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轻。
一、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下;
二、擅自改变防护林.特殊用途林途,面积在1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非法改变林地罚款。
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般。
一、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
二、擅自改变防护林.特殊用途林地用途,面积在1亩以上2、5亩以下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重。
一、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的,面积超过5亩;
二、擅自改变防护林.特殊用途林地用途,面积在2、5亩以上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占用林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占用林地立案标准有以下三点:
1、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轻;
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般;
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较重。
占用林地是国家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等基本建设的需要,占有使用全民所有的林地。林地的占用只改变林地的占有使用权,不改变所有权。对林地应采取尽量不占或少占的原则。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