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数量较大的,将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擅自砍伐本单位或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数量较大的,将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
盗 伐 林 木 罪 定 罪 标 准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该罪行的定罪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盗伐林木的数量要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数量较大”是指盗伐林木数量达到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龄林10立方米以上的。
2. 盗伐林木的种类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伐林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林木”主要是指人工种植的林木和天然生长的林木,人工营造的林木也属于“林木”。
3. 盗伐林木的时间和地点也有相应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伐林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林木的时间,一般以冬、春、夏季为主,但不得在禁伐期和未遂犯盗伐林木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春秋季节盗伐林木。”同时,根据该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盗伐林木的地点,包括林地、林木权人自有林地、以及他人经承包经营管理的林地等。”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于盗伐林木的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打击措施,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盗伐林木的数量、种类、时间、地点等因素,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具有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情形之一,且数量较大的行为,将被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该罪行的定罪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盗伐林木的数量要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盗伐林木的种类要符合一定的要求,盗伐林木的时间和地点也有相应的要求。对于盗伐林木的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打击措施,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盗伐林木的数量、种类、时间、地点等因素,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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