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给律师返点钱违法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决禁止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或承诺除合同约定外的任何额外利益。这也就意味着,保险业的从业者不能通过支付佣金或其他形式的回扣作为诱饵来招揽客户投保,因为这种所谓的“返佣”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了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准则。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之规定,保险代理人若存在返佣情况的,可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业务许可证。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保险代理人公司、经纪机构以及他们的从业人员在日常经营中务必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条款及业内规范,严禁向投保者、被保险人或是受益人给予任何超过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额外权益。同时,也严禁利用佣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回扣来引诱顾客,因为这种"返佣"现象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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