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合同的无效认定有哪两种情形
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不止两种,具体无效情形如下:
1.合同主体不适格,例如,转让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合同内容或形式违法,例如,技术标的包含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等内容;
3.技术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法律关联法条沿革信息释义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二、技术合同的无效确定机构有哪些
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具有法定性。合同效力的确认,事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问题。同时,合同效力的确认,还关系到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问题。因而,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慎重态度。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利。
三、技术合同的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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