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减刑是应当根据罪名犯罪情节决定的。监狱可以减刑的情形: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监狱减刑后是不是一定可以立功
监狱减刑后是可以立功的,减刑和立功并不是冲突的。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情形,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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