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系统围绕优质高效服务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履行重要使命,强化消费维权,及时把倡导文明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作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主题,开展消费维权进万家行动,进一步延伸了消费维权触角,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羸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2014年1月9日,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
自治区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一个集行政监管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信息化网络体系于一体的大消保维权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广西各级工商机关累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61.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1亿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9720件。
近年来,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实现了城乡维权均等化服务以及小事维权不出村,一般维权在乡镇,较大维权在县局的目标;全力推进一个中心、三级执法、四级联动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12315五进工作,引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了消费和解等制度,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为了有效地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建立了消费纠纷行政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设立消费纠纷流动法庭100个,通过衔接机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627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2.94万元。
为了服务消费者,自治区工商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把服务千家万户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立足点,在开展消费维权进万家的基础上,以农民、学生、老人等弱势消费群体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在大、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社区创建各类消费教育基地2424个,开展消费教育授课1893次,受教育人数达89万人次,为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提供了科学消费维权知识,有效促进消费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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