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无牌车将行人撞飞后逃逸
4月5日晚7点半,湖南株洲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邓某某驾驶一辆无牌四轮助力车在路口将行人黄某某撞倒、将孙某某撞飞后,因害怕承担责任逃离现场。
4月7日,肇事逃逸案嫌疑人邓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自首。
二、驾无牌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驾无牌车肇事逃逸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是不是全责?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者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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