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首先会进行调解的动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围绕离婚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无效,依法判决。
调解无效的离婚诉讼要怎么办
诉讼离婚中,法院调解无效的,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挽回的,法院应准予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依法不予判离。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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