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地点
乳城镇解放北路3号
三、办理机构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重建经费由拆迁单位负责。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乳源分厅(网址:http://wb.ryan.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3.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乳源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3.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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