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时,不能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开庭审理,必须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要求是三人。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三大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
离婚官司开庭后法官会怎么问
1、首先会询问夫妻双方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认识的。
2、然后询问双方什么时间登记结婚,生育小孩情况如何。
3、询问婚后夫妻感情一开始如何,后来怎么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事件导致夫妻感情恶化的。
4、夫妻出现矛盾以后是否采取过和解措施,有没有和好可能性,能否挽回。
5、同时询问被告原告所说的是否属实,被告对婚姻出现矛盾是什么样的看法。
6、询问被告是否对事实还有补充的,对原告的证据如何看待。
7、通过证据质证以后,法院对夫妻之间的矛盾前后经过是否全部了解,如果有有漏,法院会回头继续询问双方。
8、如果夫妻离婚,原告对于子女抚养什么意见,孩子和谁一起生活,需要另一方支付一个月多少抚养费用,今后另一方探望权如何。
9、也会询问另一方对子女抚养什么意见,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支付多少抚养费,孩子探视权有什么要求。
10、最后称述,法官询问夫妻双方对离婚诉讼最后还有什么话要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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