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者,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无效,转而采取防止措施,避免了危害结果发生,则自动放弃犯罪者构成犯罪中止,其他共同实行犯则构成犯罪未遂。而不管是什么情况都构成共犯。
一、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对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如下:
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
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3、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也认定为犯罪中止。
二、共同犯罪的终止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部分共犯欲中止犯罪,要成立犯罪中止,不仅仅中止自己的行为,还要阻止共同的犯罪行为达到既遂,此种情形下,其它共犯人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构成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
三、共同犯罪的中止怎样认定
对于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当中,部分犯罪人已经自动中止了犯罪的行为。对于中止犯,如果是并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相应处罚。对于已经造成了损害的,应该减轻处罚。二人以上的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该受到刑事责任的,需要按照各自所犯的罪行进行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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