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条件
时间:2023-07-17 22:22:41 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征消费税的范围为排除要征税的范围。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重庆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专家称恐难获批

继重庆市政府提出建设公租房以遏制房价上涨后,3月24日,重庆市再次抛出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认为,向高端物业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能够对中端房价带来影响。

那么,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能否抑制高房价是否能通过国务院的审批国内多名财税和房产专家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认为,上述方案在目前来看,并不能够从根本抑制房价的上涨。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征收房产特别消费税获批难度大。

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据报道称,重庆楼市新政包括四大措施——将商品房的固定投资量控制在社会总投资量的25%,若超过40%,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对商品房建设总量进行控制;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对高端房进行遏制。

报道援引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的话说,高端房的价格会对中端房带来影响,而对于遏制高端房,要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报道还称,重庆市的这个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财税专家称恐难获批

记者昨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后发现,房产消费并不在此列。

消费税一般情况下,征收对象为奢侈品消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告诉记者,按照中国的现行财税制度,地方并不具有对财税的立法权,如果要征收这一税种,必须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一旦国务院经过立法程序批准之后,将并不是针对一个地区的,而是全国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国务院肯定会谨慎对待,不会轻易批准的。

就重庆市提出的高端物业特别消费税,林江把它称为不是物业税的物业税。他称,前段时间提出的物业税的出台尚有难度,特别消费税更可能不会轻易出台。

特别房产税难遏高房价

征税是否能够影响高端房产的价格重庆市一位匿名的房地产商认为,可能性比较小。

所谓高端房产的标准,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可能以面积为标准,对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的房产征税;也有可能以物业形态为标准,如别墅。

关键是不同地方,标准不同。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余恕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重庆的别墅拿到北京上海去,就不是什么高端了。

据上述房地产商称,对买得起高端房产的人来说,征收特别消费税影响不大。一套400万的别墅,征收10万的税,对有些人来说是九牛一毛。而且,高端房产在整个房地产占比不大。

余恕奇认为,征房产特别消费税,反而会刺激中低端住房价格上涨。他称,高端房产的资本流出后,短期内会进入中低端市场,由此带动房价上涨。

同步播报

重庆宣传部:还未拿到方案细则

每经记者张敏发自北京

在酝酿了多时后,重庆有可能成为全国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

业内人士分析,尽管不能确定特别房产消费税是否就是物业税,但实践表明,物业税的开征时机已经成熟,不排除重庆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重庆市委宣传部,对方表示还没有拿到该方案的细则。记者又致电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方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提出,已经引发了关于开征物业税的猜想。北京中原地产三级研究部研究员张大伟向记者表示,物业税的开征条件已经足够,且业内已呼吁多时,极有可能在今年开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还不能确定特别房产消费税是否等同于物业税。在持有环节收取,还是在交易环节收取,税率多少,高端房如何界定都有待确定。他表示。

物业税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两会期间表示,开征物业税既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不动产税收,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抑制房地产泡沫。他还建议将该税种的名称改为房地产税。

一些委员还建议,为避免引起市场的较大反应,物业税可以从商业物业和高端住宅征起。

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表示,为激活高端物业市场,将更多的资金从商品房市场中释放出来,因此,不赞成物业税从高端物业征起。

据了解,从2003年起,北京、深圳等城市进行了物业税空转试点,但并未出台相关的试点报告。但大部分业内人士都认为,物业税的开征时机已经成熟。

张大伟表示,尽管征收数额并不多,但物业税的开征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地方开征物业税的动力还是很足的。

按照程序,如果进行物业税征收的试点,需要经过国务院、国税总局、住建部等多个部门的论证和审批;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则需要通过全国人大的审议,其过程均需要一定的时间。

杨红旭表示,从地方开始试点是一个比较好的尝试,由于各地的市场状况不同,使得物业税的税率、征收范围、统计方式等都不尽相同,地方可以因地制宜进行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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