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卖一房,骗取“押金”或卷钱逃跑。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购房者急于出手的心理,多卖一套房子,骗取“押金”或卷款逃跑。根据我国法律,决定交易的唯一因素是存款。如果交易未成交,违约方需向败诉方支付双倍定金,“定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受害买家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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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中,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房地产交易价格的3%至5%提取佣金。但现实中,中介往往隐瞒客户的实际售价,与第三方交易,以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双方都很难知道真实的售价,差价是非法中介赚来的。
3。挪用客户资金牟利。
不少中介公司要求购房者在签订资金监管合同后三天内,将首付(一般为销售金额的20%-30%)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将向卖方付款。由于法律漏洞,这些房款将在中介公司的账户中停留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公司业务量大、监管不力,一些不法房地产中介利用收付时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将这些资金挪用用于房地产投机、炒股、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炒房等,或者为了追求短期利润而开店。
事实上,这些中介行为相当于“小银行”,他们开设的门店相当于银行的营业网点。他们吸收的住房资金越多,就有越多的空间去贪污。最后,一些中介公司出现了“非常规发展”,门店多但成交量少。可怕的是,一旦整个楼市下跌,资金链断裂,中介公司将面临巨大的交易风险。作为卖方,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承租人,最好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转租)出租房屋。为了避免押金,一旦租客交了押金,他会非常被动,他的要求可能不会写入合同。卫生费用应由谁来支付,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为了防止中介扣押金,我们在收房时要慎重,把房屋设施损坏情况写在合同上。记住执行合同中的口头协议。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录音录像等证据,防止中介作弊。
7。存单要保管好,不能交给中介。如果租房,要注意如何收取滞纳金。你不应该听从逾期支付租金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会按合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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