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证合一后注销税务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清税申报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
2、董事会(职代会)或主管部门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需要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复印件以及原件,破产企业需要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以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去办理)(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6、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注意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企望港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要在清理发票后需及时申报与清缴应纳的税款、罚款、滞纳金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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