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含义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对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从而可以对其采取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
羁押的含义是什么?
羁押的含义是指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证据、串供、逃亡的可能,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全文4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