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如果甲方是行使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权依法解除合同,且不存在违约等情形,甲方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对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有异议,合同相对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请求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如果说甲方仅仅是单方面不履行合同,那么对方可以诉请继续履行。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单方面解除合同其实是可以适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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