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等待受理:县级残联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并录入申请表中的相关信息。
3、残疾评定: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指定医院、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最后,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办理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二、残疾证申请后多久可以拿到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点规定: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一般情况下,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办理下来。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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