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2条规定,明知是假币而使用、持有,情节轻微,由公安机关处15天拘留、5000元罚款。请问,情节轻微的含义是什么?明知是假币而使用、持有多少应立为刑事案件?
答:《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2条规定的情节轻微,是指明知是假币而使用、持有,但数额较小等,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新刑法颁布施行后,对刑法172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没有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定罪量刑标准,公安部也未制定新的立案标准。但公安部1992年制定的《伪造货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可以参考。该《立案标准》第1条第4款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回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300元或10张以上的,应予立案侦直。至于如何认定明知,不仅要从其表述上判断,更要从其行为中推定。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