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订了能不能取消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选择退房。买受人选择退房退房,开发商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的房价退还给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价的利息;
3、开发商延迟交房。指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
4、商品房质量问题。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确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5、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
一、产权登记的面积出现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产权登记面积纠纷的方法如下:
一、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合同未约定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的,房价按实际结算;
(2)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退还给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价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的房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的房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给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的房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二、买的商品房被抵押了怎么办
在房屋的买卖,抵押中可以进行预告登记,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也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但是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制度只是适用于商品房预售活动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规定,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时,购房人才知道开发商是否将其已购商品房事先已作抵押或购买后再作抵押,才能取得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或再抵押给第三人的事实。
如果因开发商未能在交接房屋时或办理两证时解除抵押,购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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