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无期限可随意辞退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雇主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签署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雇主可以行使过错性解雇权来结束其雇佣关系。
当劳动者患有疾病,并且在医疗期结束之后无法胜任原先的工作岗位以及企业为其重新安排的其他工作时,雇主也可依法实施无过错性解雇。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工作十年以上员工标准补偿
对于解雇服务超过十年之久的雇员,需支付十个月的薪酬作为损害赔偿金。
而有关经济补偿方面,将按照该雇员在本企业或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为依据,籍以每一整年作为一个时间段,向该雇员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若雇员的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一年视为一个时间段;若雇员的服务期未达到六个月,则将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雇员的月薪高于本企业或公司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雇员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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