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适用情形。根据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获得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有两个罪名,可以同时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获得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素 材 】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办 理 取 保 候 审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系在校学生;
4.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 案件系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及武装部队、外交等国家重要机密;
6.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但不符合起诉条件;
7.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因此,在以上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当然,对于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案件,也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于取保候审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取保候审不当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抗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在校学生、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系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及武装部队、外交等国家重要机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但不符合起诉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对于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案件,也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于取保候审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取保候审不当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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