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一、不动产权证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房产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1)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2、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3、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提出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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