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居住证需每年签注一次,中止使用两年会自动注销,深圳居住证签注条件、流程。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您了解所持居住证何时需要签注吗?一起来了解下吧~
part1:签注注意事项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后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后再次办理签注的,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中止功能两年的居住证会被系统自动注销。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part2:签注条件
重大利好:签注相比新办证大幅降低了门槛,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后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part3:签注方式
1.持证人可以持身份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签注申请;2.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两年后将会被系统自动注销,市民有需要的可以重新申办。如果条件允许,为避免麻烦请尽量保持每年签注一次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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