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工伤申请伤残鉴定要的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工伤伤残鉴定后怎么赔偿
伤残鉴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2.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三、工伤申请伤残鉴定有没有时效的限制?
工伤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没有什么时间限制的;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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