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前开设赌场,现在不开了还有事吗
开设赌场属于非法活动,依据《刑法》之明文规定,任何从事此种非法行当的人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如有期徒刑、罚款等等严厉处罚。
尽管当下其已主动停止开设赌场,但若先前的行为已然构成犯罪事实,仍旧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旦超过特定时限,便可能失去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若犯罪行为被认定为极其恶劣或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那么追诉期限则有可能被依法延长。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8万退了能缓刑吗
1.被告人所涉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被告人在法律审判过程中展现出了明确的忏悔之心。
3.根据案件调查与评估结果,认定被告人再次犯罪的风险极低。
4.考虑到缓刑制度的实施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缓刑制度是一种刑事司法制度,旨在针对那些触犯我国刑法并经法律程序确认为罪犯且应受刑罚惩处之人,先依法宣告其有罪,但暂缓执行原判刑罚,以观后效。
《刑法》第八十七条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