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如下: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看清楚房屋用途,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仔细阅读物业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很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第二、确定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所谓“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第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购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第四、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
一般来讲,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第五、买期房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第六、签合同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七、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第八、约定违约责任
买房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第九、注意补充协议的内容
买房人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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