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一般会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n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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