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单位在法律框架下能否接受工程项目投标
设计单位不能参加项目施工投标,根据七部委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不能参与施工投标,不能以单位名义参与投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二、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有什么项目
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中标人及合同额。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3项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工程投标需要什么材料
拟派项目部的主要人员名单、简历、证书;工期保证承诺书、中标承诺书、质量保证承诺书、工程预算报价;公司近两年的资产、财务状况、税务缴纳、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完成的工程项目客户评定。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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