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拘留几天正式逮捕
刑事案件拘留几天正式逮捕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的相关规定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时间可以计算服刑期吗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被刑事拘留30天是否会有案底
被刑事拘留30天是否会有案底视下述情况而定:
1.对重大嫌疑分子经过拘留期间的调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构成犯罪的,进行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种情况下,撤销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因为案底是犯罪记录,只有被定罪处罚的被告人才会留下案底。行为人的犯罪档案一般会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2.但是如果经公安机关侦查,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则刑事拘留三十天的结果会留下案底,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二节 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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