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后申诉期限为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行政诉讼二审判决下来后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行政诉讼终审之后怎么申诉
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一、行政申诉的条件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确有错误;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3、对于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的行政案件,接谈法官认为原审裁判没有错误的,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本庭通过接待认为原裁判可能有错误的,进入正式审查程序。二、申诉提出的时间当事人提出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提出申诉。三、申诉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4、有条件的申诉人,应将申诉材料制作成光盘。光盘格式要求:申诉书及全案裁判文书制作成2003版word文档,其余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三、行政诉讼中判决终审后如何申诉
诉讼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终审判决书是不能申诉的,只能提起上诉或申请检察建议。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或者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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