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来支付,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第一、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第二、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这样是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谓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第三、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一、调解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调解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现实中一般是由原告先垫付。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败诉,再由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起诉费一般是谁掏的?
起诉费由起诉方预交,但由败诉方负担。如胜诉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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