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哪里管辖?
1、职务侵占罪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2、法院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后,不一定会作出有罪判决。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职务侵占如何保证不立案?
1、职务侵占者只有保证侵占行为没有达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才不会立案处理职务侵占案件。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进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务侵占罪由哪个部门立案?
1、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2、公安机关并不一定会立案处理职务侵占案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职务侵占案件属于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在审查后若是决定起诉,那么在起诉之前,需要依法判断具体哪个法院有审理职务侵占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对职务侵占罪哪里管辖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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