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分割?
时间:2023-06-20 21:20:17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享有的债权,应当纳入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进行平等的分割。在分割的时候,男女双方应当及时向债务人声明,双方正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要求债务人分别履行债务。双方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及时清偿到期的债务,也可以等到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再向债权人做出履行义务的请求。对于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无法偿还所有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方以个人的财产偿还。因此,共同债务的具有清偿顺序,承担清偿责任的第一顺位应当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其中一方就夫妻所负的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未偿债的一方主张追偿。具体的追偿份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当及时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离婚之后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共同债务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夫妻对于债权人来说是属于共同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这种法定义务和婚姻关系的解除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而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就算是离婚了,其实也是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来偿还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清偿。

可以的,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另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由上可知,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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