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如下:
1、一般诉讼时效:指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种时效不是针对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
2、特殊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即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
3、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是指诉讼时效不足两年的时效;
4、长期诉讼时效是指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期限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计算情况都有哪些
《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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