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法庭调查是由法官、检察官、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相关人士共同参与的一种当庭视察和审核原始证据材料并揭示案件内情的法律程序。
作为庭审环节中的核心部分,法庭调查既是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的关键步骤,同时也是保证案件得以公平、公正、高效处理的重中之重。
透过法庭调查这一途径,可以实现对案件进行公开调查、公开举证、公开质证以及公开认证等多个方面,从而确保案件事实明朗化、责任人明确化,最终以便于达到公平、公正、及时地结束审理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通过法庭调查,可以公开调查、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使案件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从而可以公平、公正、快速的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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