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提取
时间:2023-08-06 09:42:26 2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购买、建设、重建、修理自营住宅的;(二)退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力,与职场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利息的;(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根据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取消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员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员工的继承人、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馀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遗赠人,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馀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附加价值收益。

癌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癌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为: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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