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
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部分免责。
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
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根据相关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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