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是以下几点: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能否对借款合同主张撤销权
借款人能对借款合同主张撤销权,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4.相对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借款合同是什么合同类型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出借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类型。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借款的种类、币种、金额。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行为,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无效。
全文6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