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女方一直住娘家能起诉离婚吗
对于配偶长时期居住在岳父母家中的情况,当事人仍有权起诉至法庭以寻求婚姻解体。
男女双方均享有离婚的诉权,无论所有者属于哪一方。
可以选择由相关部门介入进行调解,或径直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当人民法院收到离婚申请后,会首先开展调解工作。
如果经过评估,夫妻感情已经确已无可挽回地崩裂,则尽管尚未出台调解协议,也必须准许离婚。
但如果在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禁止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仍持续分居长达一年以上,并且其中一方在此期间又第二次发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当批准该诉讼请求并判定离婚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老公没拿钱给我,我拿了几万给他,离婚要的回来吗
首先,您有权对该财产提出索取请求。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双方并未事先做出任何财产划分的协议,那么,他们双方在这段时间内所获得的所有收入皆应当被视为夫妻间共有的财产。
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将款项借与他人,这些财产仍构成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第三点,当面临离婚状况时,假设妻子并不知情丈夫借出款项的事实,而是在离婚之后方得知此事,那么,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所有债权全部归于丈夫名下,在此过程中,作为共享财产的一方,妻子同样具有权利向丈夫索求相应的赔偿。
如果丈夫不愿履行偿还义务,女方可以作为债权人,对该笔财产实施追讨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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