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款不会冻结配偶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必须证明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当然,如果丈夫负债,妻子不知道,不用于家庭生活,妻子不能承担个人财产的还款责任。但对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仍可强制执行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必须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以免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一方欠款被起诉一方还是双方偿还
(一)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二)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只可以起诉欠债的那一方。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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