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暂住证已经改为居住证了,居住证申请需要的资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的办理步骤:
1.申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
2.公安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二、居住证的法定有效期是多少
居住证有效期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办居住证需要本人去吗
办理居住证都需要本人亲自前往。但是如果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则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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