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按照以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该子女的判决;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予优先考虑:
1、已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改变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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