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下威胁恐吓会被立案
威胁恐吓的立案条件有:
1.多次威胁恐吓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威胁恐吓他人的;
3.威胁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受害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
二、被威胁恐吓可以要求赔偿吗
受到恐吓威胁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无论是否构成犯罪,造成后果,行为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害人要以要求赔礼道歉;并要求对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或者误工费等)予以赔偿;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恐吓威胁他人怎么判刑呢
威胁恐吓他人一般是按照寻衅滋事罪判刑的,判刑标准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n(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n(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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