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之后,被收购的公司的股票怎么处理
时间:2023-03-24 19:31:36 2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

一、实施要约收购有什么具体注意事项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

需要注意:

(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等部门,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

(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二、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在合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可以存在法人实体,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

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为合并企业的新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和债务的共同转换;在收购过程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合并多发生在被合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时。合并后,一般需要调整生产经营,重新组合资产;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下,产权流动相对平和。

三、转让公司股权有哪些限制

转让公司股权有下列限制:

(1)封闭性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5)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收购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即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然后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从而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收购需要注意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并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劳动人事等信息。...
    更新时间:2024-01-18 14:00:20
查看公司收购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收购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收购之后,被收购的公司的股票怎么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收购之后,被收购的公司的股票怎么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